洛阳师范学院2024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10-21 16:34:01

  洛阳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洛阳。学校始建于1916年的河南省立河洛师范学校,我校艺术类专业办学历史悠久,专业种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学校现拥有河南省艺术教育实验中心(音乐)、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省级科研平台、河南省艺术教育实验示范中心、河南省特色骨干学科“旅游管理学”——旅游文创产品研发与设计中心、河南省启梦众创空间——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协同创新中心、河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研究基地、新文科(美术学)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有教育部首批、河南省第一家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河南省首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黄河文化数字融合传播实验室”,河南省首批全媒体科普传播中心创作基地,河南省新文科校外专业实践基地,以及国内唯一的中图期刊创刊号博物馆和全国高校一流的校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音乐教育人才培养的专业定位,适应国家及地区中学音乐教育改革发展要求,顺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立足豫西、面向河南,培养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富有教育情怀,具有扎实专业知识、深厚人文底蕴和艺术审美素养,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中学及其他音乐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学音乐教师。

  主要课程:声乐、钢琴、器乐、合唱与指挥、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音乐学科教学论、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简史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文化方针政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基本的专业理论知识与较高的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音乐表演能力,并具有基本的音乐基础教育能力,有创新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音乐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器乐、钢琴、舞台表演、钢琴即兴伴奏、合唱与指挥、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音乐简史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文化方针政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舞蹈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舞蹈教学能力,并具有基本的基础音乐教育能力,有创新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艺术教育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舞蹈教学法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植根河洛文化,服务河南基础教育发展。顺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趋势,培养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美术学学科知识、突出的美术教育教学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中学及其他教育文化机构从事美术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

  主要课程:美术史、艺术概论、教育心理学、教育学基础、绘画技法基础与创作、数字摄影、民间美术、写生与实践、艺术考察与创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植根河洛文化,服务河南基础教育发展。顺应新时代国家基础教育改革趋势,培养富有高尚师德和教育情怀,具有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备深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的书法学学科知识、突出的书法教育教学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自我发展意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在中学及其他教育文化机构从事书法教学、教研、管理工作的骨干教师。

  主要课程:书法理论、篆书临摹、隶书临摹、楷书临摹、行书临摹、草书临摹、篆刻理论、篆刻临摹、书法创作、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文字学。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者为己任,让学生掌握系统设计基本理论和策划方法,具备市场研究和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具有平面、广告、展示、新媒体艺术设计等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在设计、策划、研究、生产、服务和管理单位从事平面、广告、展示等视觉传达设计、研究、管理诸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史、中国工艺美术史、设计基础、字体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标志设计、视觉形象识别设计、绘本插图设计、标识系统设计、地域文化产品设计。

  培养目标:本专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现代环境设计领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国进取、创新思辨,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素质高,根植河洛文化的基础上具有国际视野,从事各类环境设计、工程等的研究、策划、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透视学、设计概论、装饰材料与构造、施工图规范、CAD、环境设计表现、中国传统建筑研习、设计项目营销。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话剧、戏曲、曲艺、影视的基本理论修养,以及剧本创作、导演、表演基础技能,熟悉了解河洛文化并能进行创造性转化,能在文化馆站、中小学等单位以及戏剧、戏曲、曲艺、影视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策划、创作、导演、表演、教学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应用人才和可以进一步深造的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中国戏剧史、外国戏剧史、中国电影史、世界电影史、影视剧本创作、戏剧剧本创作、戏剧影视艺术概论、戏曲概论。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以及较高的政治素质、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能力,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广播电视等传媒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从事播音主持、新闻宣传及口语传播等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普通话语音与口语表达、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新闻学、传播学概论。

  主要专业实践课程:普通话语音训练、播音发声训练、播音表达训练、文艺作品演播及影视配音训练、广播(电视)新闻播音训练、广播(电视)节目主持艺术与技巧、出镜报道、直播报道、广播电视节目编排技巧等。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在电视节目策划、创意、制作等方面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具有较高政治修养、理论水平、认知能力和审美能力,能够在广电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电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传媒人才。

  主要课程:摄影、电视摄像、非线性编辑、电视画面编辑、影视艺术导论、影视色彩学、影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与频道策划、广播电视传播概论、新媒体导论、广播电视新闻采访与写作、电视纪录片创作、电视节目导播、电视文化学等。

  2、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3、录取时,男女比例、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学校根据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以英语、日语、俄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请非以上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4、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我校艺术类专业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与办法。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学、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音乐表演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考生文化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专业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不限单科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不限单科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排序,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限单科成绩。

  住宿费标准暂定:四人间1100元/生·学年;六人间800元/生·学年。如遇政策调整,按政府最新政策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如下: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元/生·学年。学校地方公费师范生的培养、就业、履约管理等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2、学校制定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主体,校设奖学金、勤工助学岗、发展性资助项目、特殊困难补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勤、减”等多措并举的完整学生资助制度,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6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根据成绩评定,分为一、二、三等,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2000元、1500元和800元。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资助标准是每月480元。

  1、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简章如与上级招生主管部门2024年艺术类招生文件有不符之处,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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